各院系及相关单位: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,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学校教
学工作安排,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原定在 2022 年 12 月 5 日-9
日进行。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决定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
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。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
试相关工作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课程考核管理,严格考试
纪律,践行考试公平公正,教育学生诚实守信,推进学校“三
风”建设,对期末考试相关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 考试时间
1.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时间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。
2.超星泛雅平台相关课程,学生学习的结束日期延长到 12
月 25 日,考试时间调整为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。
3.如有特殊情况,本学期不能结课,或不能组织课程考核
的课程,可申请延至下学期初考核。
二、 做好 宣传教育工作
1.各院系要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专业评估认证工
[2022]66 号
签发:马爱林
( 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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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相关要求,贯彻课程考核应服务于毕业要求的考核要素,支
撑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。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,加大课程过
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。
2.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
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生相关课程考试考察范围,坚持不懈用
党的创新理论成果铸魂育人。
3.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。
严肃考试纪律,宣传诚信考试。
4.各院系领导、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学生辅导员,应高度重
视期末考试工作,以学生为中心,积极开展考试相关文件、政
策的宣传教育工作。特别做好有关补考、重修、取消清考等规
定的落实。
5.做好学业预警工作。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
2019 级及之后的学生已经取消清考制度,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及
时跟进,预警工作及时到位。
三、加强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
1.试卷审定。
考试课、考查课按要求填写《试卷审定笺》,《课程考查审
批表》,按学校试卷模板规范制定试卷。
师范类专业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订的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
师范类 xx 专业《课程名称》考核审批单》《师范类 xx 专业《课
程名称》课程考核试卷审定笺(卷试)》或(非卷试)审批。(模
板见附件)。
2.试卷命题。
通过试卷审定的课程,由课程组集体研究试卷命题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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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部、二级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命题的审核,审核时着重注意:
(1)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;
(2)严格按照专业认证评估相关要求进行命题;
(3)本次 A、B 卷试题的重复率;
(4)本次试题与近三年试题的重复率,均不能超过 15%;
(5)对试题难易度把关,原则上遵循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
为度,不及格率及优秀率原则上不超过 20%为宜。
对课程名称相同、课程学时相同、同层次的同头课程应使
用相同试卷,部分课程要实行题库随机出题,实施教考分离。
3.线上考试组织。
(1)期末考试原则上要求使用学习通和雨课堂两个平台进
行考试。没有在这两个平台考试的课程,由任课教师向所在院
系报审,经院系领导审定同意后安排监考教师,报教务处、教
师发展中心备案,保障考试按相关要求进行。并及时保存相关
考试过程材料。本学期因故不能进行考试的课程,由任课教师
提出相关考试安排申请,经院系领导审定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。
在学习通、雨课堂等平台上考试的学生须用手机参加线上
考试。学生要确保手机有充足的存储空间和运行速度,网络畅
通,手机电量充足(可自备充电宝和充电线)。
线上考试监考,参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监考人员守则(附
件 3)进行。
(2)考试前,学生要保证学习通 APP 下载安装登录正确,
学生本人信息(档案照片必须提前采集)准确无误。
(3)考试前,学生应多关注任课教师在班级群内发的通知
和学习通手机端通知,了解考试的时间、时长、注意事项等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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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信息,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模拟测试,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
行。
(4)考试全程必须打开手机前后摄像头,系统会随时抓拍
前后摄像头影像,考试中如不打开手机摄像头将会按违纪处理。
(5)考生桌面除必要的考试用品外,禁止摆放与考试无关
的物品,确保考生周边没有其他人员在场,关闭室内其他电子
设备。涉及计算题的考试科目,考生可准备少量干净的白纸作
为答题纸(老师要求拍照上传的题目)和草稿纸,白纸两面都
不能有字迹。
(6)考试时不要随意切换学习通 APP 到后台,不要查看手
机其他 APP(如 QQ、微信等)发送的信息,不要接打电话,否
则将被系统记录为切屏,一旦学生的切屏记录次数过多,监考
教师将采取强制收卷等措施,按违纪处理。
(7)考试期间不得翻阅笔记书籍,不得使用手机、电脑查
阅答案,诚信作答,不得联系他人协助作答,如有以上行为视
情节严重按违纪或作弊处理。
(8)各院(系)和各级督导要加强对考场的巡视,严肃考
场纪律,确保考场的正常秩序,切实保证考试的公平、公正。
(9)要求监考教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,反之将按教学事故
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。
(10)考场记录单已设置第 40 分钟、第 60 分钟、第 80 分
钟分阶段学生交卷人数统计,请各主考(监考)老师认真填写
考场记录单。
(11)考试过程中,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出现异常行为或作
弊的,应截屏保存图像证据,并在《考场记录单》中记录详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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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查考试违纪作弊,对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及时发现、警告、
记录,并按程序予以处理,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考场记录单交学
生所在校区教务科。
(12)考试期间,教师应针对网络卡顿等可能出现的突发
或意外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备选方案或应对措施。
(13)考试结束后,要认真清查学生试卷的回收是否完整,
填写电子版考场记录单,并做好试卷及教学文档的归档工作。
(14)任课教师(特别是公共课教师)需在考前做好学生
名单上传及考前测试工作,保证考试顺利进行。
(15)由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,各院系确实关切学生的
实际情况,妥善安排课程考核工作。
4.试卷评阅。
严格按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试卷的评阅标准及保管实施细
则》进行操作。每门课程要有详细的评分标准(细则)和标准
答案,教师自评阅时严格执行评分标准,防止出现错判、漏判、
误判及合分错误等现象。
5.成绩核定。
评定学生课程成绩要公平、公正,尤其是平时成绩评定要
有依据;录入成绩时要耐心、细心,防止出现成绩漏登、错登、
串登等现象,按要求及时完成成绩登统工作。
对于缓考、缺考学生的成绩一定要核准后再录入。
本学期任课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8 日
早上 8:00,特殊情况下成绩登陆可申请延至下学期初。
6.考试结果分析。
(1)课程考核结果确定后,任课老师应做出完整的试卷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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析报告,并注意分析的针对性、科学性和质量,教学部主任和
院(系、部)领导应审核签字。
(2)师范类专业课程考核,须按照专业认证评估要求,做
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(模板见附件)。
7.试卷保管。
(1)严格把好试卷保管关,及时将学生试卷或电子试卷存
档保存,防止出现考试试卷丢失、遗漏、损毁、破坏等情况;
(2)归档的试卷按课程、小班装订,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,
封面有封皮(如若装订答题纸,每册再装订上 1 份试卷),电子
文件夹用课程+班级命名;
(3)要设置考试试卷保管专用场所,集中保管试卷,严格
管理,确保试卷存放安全,同时做好电子试卷及成绩的管理。
8.做好学生考试的管理工作。
(1)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(以成绩录入系统中的名单
为准),由任课教师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师所在院
(系、部),教师所在院(系、部)汇总后将名单于 2022 年 12
月 12 日(周一)上午 11 点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交给各校区教务
科,并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信息告知学生本人和学生所在院系。
(2)将专业课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,并提醒学生按
时参加考试,遵守《考场规则》。(公共课考试时间另行通知)
9.鼓励学生诚信考试
(1)要加强对学生诚实守信的教育,认真学习学校《课程
考核管理规定》《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》等相关规定;
(2)鼓励学生相互监督,共创文明诚信考场,养成良好的
考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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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抓好“三风”建设工作,养成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
的好习惯。
四 、下学期开学初学生 补考工作
本学期课程不及格学生的补考拟定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,
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附件:1.试卷模板
2.答题纸模板
3.监考工作手册
4.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汇总表
5.试卷的评阅标准及保管实施细则
6.考场记录单
7.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范类 xx 专业《 课程名称 》课
程考核试卷审定笺(卷试)
8.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范类 xx 专业《 课程名称 》课
程考核试卷审定笺(非卷试)
9.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范类 xx 专业《 课程名称 》课
程考核审批表
10.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范类 xx 专业《 课程名称 》
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
2022 年 12 月 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