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(含软科学)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11-22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院(系、部),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》精神,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资格要求

(一)基本要求

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
1.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,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,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。

2.项目组成员、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。

(二)相关事项

1.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。

2.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,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。

3.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、多头申报。

4.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。

5.归口管理部门要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,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。

6.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《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管理。

7.除各专项申报指南另有要求的,项目的执行期不得超过2021年12月。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,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。

8.获得此次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,在今后申报计划财政资助项目时,适用相关限项要求,即在研项目负责人(第一名)不能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201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;在研项目参与人(非第一名)在无其它在研项目情况下,仅可再申报2019年度不同计划类别项目1项。

9.在2019年度财政资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前,不受理项目变更、撤销或终止的申请。

二、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

1.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,实行归口管理(归口选择秦皇岛市科技局)、逐级申报。用户注册、项目申请书填报、单位审核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“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”(省科技厅网站http://kjt.hebei.gov.cn/-科技计划-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-在线办理-项目申报过程说明)。

2.申请人通过已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在“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”登录进行申请书在线填写(建议使用IE8、9以上浏览器),准确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和指南代码(将附件)。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,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。

3.项目申请人应于11月29日前完成申请书网上系统提交工作,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“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”—申报管理—申请书在线浏览,打印正式项目申请书文本(PDF格式,有“河北省科学技术厅”字样的水印,A4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,如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公章),一式3份,知情同意证明无需装订,单独报送,于12月4日下午3点前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4.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申报信息,二级单位并审核通过,否则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及电话:自然科学 胡铁锋 8058992

软科学 王大江 8076155

附件:2018科技厅自筹项目申报附件

科研处

2018年11月20日

附件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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