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—2016学年第一学期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9-16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单位,各部门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,现将2015—2016学年第一学期节假日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1.中秋节:9月27日(星期日),放假1天。

2.国庆节:9月28日(星期一)—10月4日(星期日)放假,共7天,10月5日(星期一)上课。

9月26日(星期六)正常上课,补上9月28日(星期一)的课程,9月27日(星期日,中秋节)调休到9月29日(星期二),10月3日(星期六)调休到9月30日(星期三)。

3.元 旦:1月1日—3日放假3天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1.有教学任务的师生须完成放假前一天的教学任务后方可离校,无教学任务的学生可以于放假前一天18:00以后离校。学生于放假结束当天18:00以前返校。

2.放假前,各教学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,特别是要对新生做好安全教育,强调注意出行安全和文明活动。要落实好请销假制度,做到底数清、去向明,确保安全。各校区、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校园防火、防盗等安全措施,加强用电管理,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。

3.各部门(单位)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及情况报告工作,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。各值班单位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,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:8058110;校长办公室电话:8058347。请各单位(部门)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(电子版)于9月24日前发送至校长办公室备案。电子邮箱:ksybgs@126.com。

4.后勤集团做好放假期间学生住宿管理工作,做好假期后的通勤车运行时间调整事宜。

5.欧美学院根据自身工作,自行安排。

6.自10月5日起,作息时间调整为: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。

校长办公室

2015年9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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