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处关于开展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相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1-16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院(系):

为进一步加大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,扩大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,按照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通知》(冀教资助便函〔2018〕1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经研究,决定组织选拔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并开展相关宣传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推优上报工作

加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是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。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更了解我校、我省和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他们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,更具示范性,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。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、能动性,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在校内外开展资助政策宣讲,常发声,发好声,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。

各院(系)要积极发动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踊跃报名,并从中选拔3-5名优秀学生担任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,填写《河北科技师范学院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登记表》,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上报至学生处。

二、学校组织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的聘任和培训工作

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选拔工作完成后,学校将通过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,对院(系)推荐上报的学生进行专项培训。对于培训合格的学生颁发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聘任证书,组成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。

三、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工作要点

1.送政策下乡活动

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要积极利用寒暑假时间,走访家庭所在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进村入户宣传国家和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。

2.送政策回母校活动

假期中或适当时间,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可以联系生源地高中母校“现身说法”,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、健康成长以及取得的主要成绩,彻底扫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今后求学时经济上的顾虑;同时介绍学校的主要概况,为学校招生宣传作出应有贡献。

3.公益服务活动

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要积极利用寒暑假时间,特别是暑假期间,回到家乡所在地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,协助县级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,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、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、国家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。

今后,学校将把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聘任和培训工作与社会实践活动、资助育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使之常态化、规范化,同时会提供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。定期举行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经验交流活动。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,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。学校将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,并将典型经验和做法随时报送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附件:1.河北科技师范学院“学生资助宣传大使”登记表;

2.清华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倡议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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